卫生教育
工厂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定期对全厂职工进行“食品卫生法”、本规范及其他有关卫生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卫生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
健康检查蜜饯加工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蜜饯加工及有关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工作。工厂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健康要求凡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在蜜饯加工车间和包装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个人卫生
蜜饯加工及有关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蜜饯加工及包装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车间;进车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穿工作服离开生产岗位。
严禁一切人员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