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卫发〔2010〕38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中医院:
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省市卫生厅局《关于为边远地区补充乡村医生的意见》精神,我县需补充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人员,已按照《咸阳市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考试,现成绩已公布,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对考试合格人员及换证人员进行发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时间安排:
2010年3月15日:店头、仪井、甘井
2010年3月16日:监军、蒿店、永平
2010年3月17日:渡马、马坊、御驾宫、平遥
2010年3月18日:常宁、上邑、豆家
2010年3月19日:渠子、郭村、永太、底角沟
二、地点:
县卫生局农卫股。
联系人:刘海迪,农卫股电话:15719105167
三、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统一由防疫专干按时前来办理,来时带上换证及办证人员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提交原乡医执业证书进行换证。过期不予受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