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省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及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由基层政权组织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
(5)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6)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