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器的编码作用
感受器在把外界刺激转换成神经动作电位时,不仅仅是发生了能量形式的转换;更重要的是把刺激所包涵的环境变化的信息,也转移到了新的电信号系统即动作电位的序列之中,即编码作用。编码(encoding)一词,本是工程通讯理论中的一个概念,指一种信号系统(如莫尔斯电码)如何把一定的信息内容(如电文内容)包涵在少量特定信号的排列组合之中。因此,感受器将外界刺激转变成神经动作电位的序列时,同时也实现了编码作用;中枢就是根据这些电信号序列才获得对外在世界的认识的。问题是外界刺激的质和量以及其他属性,是如何编码在特有的电信号序列中的?这一问题十分复杂,目前还远远没有弄清楚,下面先从最简单的方面加以叙述。
首先考虑外界刺激的“质”,如听觉或视觉等刺激在性质上的不同是如何编码的。如所周知,不论来自何种感受器的传入神经纤维上的传入冲动,都是一些在波形和产生原理上基本相同的动作电位;例如,由视神经、听神经或皮肤感觉神经的单一纤维上记录到的动作电位,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因此,不同性质的外界刺激不可能是通过某些特异的动作电位波形或强度特性来编码的。实验和临床经验都表明,不同种类的感觉的引起,不但决定于刺激的性质和被刺激的感受器,也决定于传入冲动所到达的大脑皮层的终端部位。例如,用电刺激作用于病人视神经,使它人为地产生传向枕叶皮层的传入冲动,或者直接刺激枕叶皮层使之产生兴奋,这时都会引起光亮的感觉,而且主观上感到这些感觉是发生在视野的某一部位;同样,临床上遇到肿瘤或炎症等病变刺激听神经时,会产生耳鸣的症状,这是由于病变刺激引起的神经冲动传到了皮层听觉中枢所致;而某些痛觉传导路或相应中枢的刺激性病变,也会引起身体一定部位的疼痛。这些都说明,感觉的性质决定于传入冲动所到达的高级中枢的部位,而不是由于动作电位的波形或序列特性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不同性质的感觉的引起,首先是由传输某些电信号所使用的通路来决定的,即由某一专用路线(labeled line)传到特定终端部位的电信号,通常就引起某种性质的主观感觉。事实上,即使是同一性质的刺激范围内,它们的一些次级属性(如视觉刺激中不同波长的光线和听觉刺激中不同频率的振动等)也都有特殊分化了的感受器和专用传入途径。在自然状态下,由于感受器细胞在进化过程中的高度分化,使得某一感受细胞变得对某种性质的刺激或其属性十分敏感,而由此产生的传入信号又只能循特定的途径到达特定的皮层结构,引起特定性质的感觉。因此,一般无需怀疑,某种主观感觉是否是由一些非适宜刺激引起的“非真实”的感觉,只是在病理情况下有例外。
在同一感受系统或感觉类型的范围内,外界刺激的量或强度是怎样编码的呢?既然动作电位是“全或无”式的,因而刺激的强度不可能通过动作电位的幅度大小或波形改变来编码。根据在多数感受器实验中得到的实验资料,刺激的强度是通过单一神经纤维上冲动的频率高低和参加这一信息传输的神经张纤维的数目的多少来编码的。图9-1表示在人手皮肤的触压感受器所进行的实验,说明在感受器的触压重量和相应的传入纤维的动作电位发放频率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重量过轻时,神经纤维全无反应,到达感受阈值时开始有冲动产生;以后随着触压重量的增大,传入纤维上的冲动频率也越来越高。不仅如此,在触压刺激继续加大的情况下,同一刺激有可能引起较大面积的皮肤变形,使一个以上的感受器和传入纤维向中枢发放冲动。这样,刺激的强度既可通过每一条传入纤维上冲动频率的高低来反映,还可通过参与电信号传输的神经纤维的数目的多少来反映。当然,任何一个天然刺激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属性都是极其复杂的(例如一个彩色电影画面所包涵的信息内容),因此,感受器的编码过程也是极其复杂的。还应该知道的是,感觉过程的编码过程并不只是感受器部位进行一次,事实上信息每通过一次神经元间的突触传递,都要进行一次重新编码,这使它有可能接受来自其他信息源的影响,使信息得到不断的处理,这当然属于中枢神经元网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