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如何防治出生缺陷相关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出生缺陷指出生前已经存在(在出生前或生后数年内发现)的结构或功能异常,其产生原因包括遗传、环境及二者共同作用。提高人口素质,实行优生优育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出生缺陷的防治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今年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形势下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形势严峻。
出生缺陷分三类:
①由于胎儿本身发育异常导致胎儿的结构和功能畸形,如肢体挛缩导致的弯曲变形、发育不良。
②子宫内环境发生改变导致胎儿结构的畸形,如羊水过少导致胎儿肢体畸形。
③发育正常的胎儿遭受外界的损害,阻断了正常的发育过程。如妊娠早期的胎膜早破,导致胎儿肢体变形。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胎儿畸形常表现为多器官、多系统的畸形或功能异常。
出生缺陷的防治可分三级:
一级预防是受孕前干预,防止出生缺陷胎儿的发生。二级预防产前干预,是在出生缺陷胎儿发生之后,通过各种手段检出严重缺陷的胎儿,阻止出生;或通过胎儿干预,矫正畸形。三级预防是产后干预,在缺陷胎儿出生之后,及时诊断,给予适宜的治疗,防止残疾。遗传咨询、产前遗传学筛查和产前诊断是出生缺陷一级和二级防治的主要方法。
遗传咨询的对象为遗传病高风险人群:
①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者,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或先天畸形的夫妇;
②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父母;
③不明原因的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病史的夫妇;
④孕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及患有某些慢性病的夫妇;
⑤常规检查或常见遗传病筛查发现异常者;
⑥其他需要咨询者,如婚后多年不育的夫妇,或35岁以上的高龄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