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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处罚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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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医疗机构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未发挥作用的;

(三)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四)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的;

(六)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七)未按照规定如实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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