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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