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价值论:
1、概述
所谓生命价值论,是指根据生命对自身和他人、社会的效用如何,而采取不同对待的生命伦理观。
2“生命价值”的种类
(1)根据生命价值主体的不同,生命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
内在价值就是生命具有的对自身具有效用的属性,是生命具有的对自身的效用;外在价值就是生命具有的对他人、社会具有效用的属性,是生命具有的对他人、社会的效用。
(2)根据生命价值是否已经体现出来,生命价值分为现实的生命价值(现实价值)和潜在的生命价值(潜在价值)。
现实价值指已经显现出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具有效用;潜在价值指生命目前尚未显现、将来才能显现出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
(3)根据生命价值的性质,生命价值分为正生命价值、负生命价值和零生命价值。
正生命价值是指生命有利于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的实现,即对自身、他人和社会有积极效用;负生命价值是指生命洋害于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的实现,即对自身、他人和社会有消极效用;零生命价值(无生命价值)是指生命无利无害于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的实现,即对自身、他人和社会既没有积极效用又没有消极效用。
3、生命价值量的确定
生命价值论,要求根据生命对自身和他人、社会的效用如何,采取不同对待。可见,确定生命价值量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