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传染病卫生标准 > 正文

新型冠状病毒湖北以外省份诊断标准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湖北以外省份诊断标准,相信很多人想要了解,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湖北以外省份诊断标准为: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新型冠状病毒湖北以外省份诊断标准”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搜集整理,供大家参考,更多有关公共卫生知识的内容,敬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公共卫生知识栏目。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5课程

41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