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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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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食品粗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

2、动物性食品禽、肉、鱼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开挑选、去杂、清洗和加工。

3、动物性食品之间分开处理,处理水产和处理肉、禽应分开进行,防止相互影响。

4、专池专用,各洗涤池标识明显。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标识明显。

5、冷冻食品的解冻应提前在常温下进行自然解冻或在流动的自来水下解冻,不用热水融解禽、肉、鱼类食品。

6、处理后的食品用干净的容器存贮,应分类置于货架上摆放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不得直接置于地上。易腐食品加工后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用的刀、砧板、案板、绞肉机、洗涤池、盛具、容器等用工具用后洗涮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

8、工作结束时要搞好卫生,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及时处理垃圾及废异物。盛装垃圾及废异物的桶应加盖,随时处在密闭的控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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