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办公室人员 |
1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
人事科科员 |
1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公共事业管理、中国语言文学、法学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
预防保健科
临床医生 |
1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皮肤性病学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需取得医师资格证。职责是负责对相关医疗机构和本所相关科室转介的疑似麻风病例的鉴别诊断、新发现麻风病人的诊治、现症麻风病人的随访和治疗、太和住院部休养员的康复管理等 |
护理人员 |
6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
专病门诊资料录入员 |
1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生及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 |
科研助理 |
1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相关专业
优先 |
30周岁以下 |
|
药剂人员 |
1人 |
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药学专业 |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
具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待遇
可来电咨询、面议(联系方式:83587071联系人:吴小姐)
四、工作地点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五、报名方式
2019年4月23日起接受报名,个人可自带简历到我单位人事科(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12楼)报名或将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的标题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考核以笔试、实践能力考核为主,考核时间在报名时约定。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将通知进行考核、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需参加体检,最后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已完成拟定招聘人数,即截止报名。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