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9︰00至25日24︰00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湾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协会等7个单位,均为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中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核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湾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二、招考对象、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考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2.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届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以下简称择业生);
3.社会人员。
(二)招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报考者须于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9︰00至25日24︰0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自2021年10月21日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24:00时,届时报名系统将关闭。
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二)网上确认
1.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6日当天09:00-24: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珠海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确认参加考试。
2.A类岗位设置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为1:3的开考比例,若报名成功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则不予开考或按该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日9:00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A、B类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C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2.现场资格审核
A、B类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不足3倍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C类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对象为报名成功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备查);
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取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
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高校应届生和择业生须提供:①、②、③项;
社会人员须提供:①、②、⑤项。
以上人员中取得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④项。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各项能力(含实践技能)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总成绩,并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五)体检、考察及审档
1.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职务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递补聘用
在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在报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香洲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77(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确定为拟聘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完成调动、报到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岗位表
专业目录
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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