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沽源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8年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沽源县门户网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职位表》);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9日至2000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五)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学生不在此次事业招聘范围内;
(六)报考1004岗位的人员为具有学历要求且在沽源县服务期满的基层四项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非普通类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的基层四项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报名人员自行从沽源门户网站()下载《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表内所需信息认真填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其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将《报名表》打印后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人姓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时所提供身份证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考生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8.考生在报名时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提供打印版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包括《医学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时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十日后,在沽源县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关注沽源县门户网站()查看面试有关动态信息。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复核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复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奖励惩戒等情况进行考核;2、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
对体检或考核复核不合格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复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沽源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编制、人事、工资关系在乡镇卫生院,从聘用之日起,在村卫生室服务三年,在村卫生室服务期内不准流动。
特别提醒: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复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313-5812296
监督电话:0313-5812141
附件:
1.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