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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宜城市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137名公告(面向原乡镇卫生院下岗人员)

2018年湖北宜城市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137名公告(面向原乡镇卫生院下岗人员)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招聘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根据各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原乡镇卫生院下岗人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全市医疗机构共招聘工作人员13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都宜城网、宜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7日。

2.报名地点:宜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视频会议室一楼102室。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持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2)及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宜城市卫生计生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六、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对空缺岗位可实行调剂,考生如果自愿服从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宜城市卫生计生网上公布。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5。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附件1:宜城市2018年医疗机构面向原乡镇卫生院下岗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

附件2:2018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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