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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位于风景优美的济南市西部新城区,紧邻京沪高铁,交通便利,是济南西部主要的医疗保健中心。医院占地100亩,总体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285人,开放床位1400张,年度门急诊量80万人次,出入院病人10万人次,医疗服务能力居省内领先水平,是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和领导,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急救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医疗机构。
医院内外妇儿综合等学科专业设置齐全,设有临床医技科室49余个。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为特色专业,是卫生部国家重点专科,连续七年入选全国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
医院拥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人,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1人,山东省首批科技领军人才1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4人,高级职称人员150余人,博士50人,硕士263人,国家级学会副主委1人,国家级中青年委员会副主委1人,省级学会副主委6人。拥有多项国际合作项目,与多家国际医疗机构和研究中心有着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电子邮箱:slyyxyrsc@163.com并务必于报名结束前电话确认0531-68777504)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楼316房间)
2.报名材料
(1)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3)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4)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等;(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或现场报送。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必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与专业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7504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文件执行。
山东省立医院1-3.zip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立医院(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