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枣庄市台儿庄区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24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显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在台儿庄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身份界定见附件2《应聘须知》)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专项岗位。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9月25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3日11:00-9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 10月16日上午8:30(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初审后,于2021年9月26日16:00时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0632-668681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应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 上午9:00—11:30(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携带物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第三方组织。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医疗、护理、中医类,各类均只考一科,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岗位类别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等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考试。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拟考察人员由卫生健康局、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应严格审核。
体检工作由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局统一发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四、防疫要求
1.考生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参加考试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进入考点需接受体温检测, 查验“三码”:电子健康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原则上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广大考生必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0632-6686819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0632-6618134
台儿庄区中医院 0632-6636810
附件下载:
岗位表
应聘须知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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