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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公告(第二次 329人)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2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二、学历要求

医师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示教室。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6.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或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8.2010年后毕业参加工作的医师需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所有资料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计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附件下载:2017上海市静安区卫计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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