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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陵川县县级医疗集团专项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县级医疗集团(民营医院)人才招聘大会工作的通知》(晋卫人发〔2019〕1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医疗集团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4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现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专项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7名,专科学历及以上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陵川县县级医疗集团专项人才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方法

报考县级医疗机构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考乡镇分院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本次人才招聘的方式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陵川籍;

4.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5.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专科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服务基层不满5年的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

3.报名方式:

(1)填写《陵川县县级医疗集团专项人才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提供)。

⑤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需携带成绩单含证明材料)。

⑥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电子版;小二寸白底免冠

电子版照片2张。

(二)面试

1.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择优聘用。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方面综合表现。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于面试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从高到低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面试成绩加入面试时的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以招聘名额1:1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察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①本人档案;

②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④就业协议书;

⑤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⑥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招聘人员聘用的资格。招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作出考察结论。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阶段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纳入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相关政策,试用期满一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一经正式聘用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流动,如擅自离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人才招聘单位赔偿,同时人才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分装入本人档案。

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五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6-620275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标题:陵川县2019年县级医疗集团专项人才招聘公告

附件:

1.《2019陵川县县级医疗集团专项人才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一览表》.xlsx

2.《陵川县县级医疗集团专项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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