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2017年赴北京重点院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相关内容,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有关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2017年赴北京重点院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47年,是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长治医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业务技术指导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获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称号。主要业务是开展妇女儿童医疗、护理服务,疾病预防及保健工作。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和学术交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及战争状态下的紧急救援任务。医院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3号,现占地面积22107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1974平方米。医院现编制床位1300张,现有88个医疗、预防、保健、医技、和行政科室。医院编制人数1391名,现有正式职工2400余人。实行两院一体的管理体制。2013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儿童医院院区建设规划已经落实,新建设置床位800张;就地改扩建门诊住院大楼工程主体已完工;计划在2017年年底投入使用。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3.硕士岗位面向2016、2017年毕业生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或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1.由我院领导、人事科相关人员组成现场招聘工作组,赴北京现场招聘。
2.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本院专家不超过1人。
3.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工作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现场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个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毕业学生需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现场由院人事科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聘考试程序
1.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 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学术汇报、综合素质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跃进厅4层会议室。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17:00。
考试时间:2017年5月26日。
2.硕士招聘考试
(1)我院专家组将应聘者简历信息汇总后综合考量应聘者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和学分成绩等因素进行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参加复试人员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5: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比例不达5:1,经初试后直接进入复试。
(3)复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综合素质情况。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如参加笔试者,该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员
现场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工作组的考核意见,按1:1确定拟聘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5.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接受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6.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7.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