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工作者,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8月27日,招聘详情如下所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现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师2人。 
一、招聘职位 
招聘县人民医院医师2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有资格证书者优先; 
(六)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过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4.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5.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6.县(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7.各医疗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7日 
2.报名地点:卫计委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0906-621015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师职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8日,由县卫计委、人社局共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语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29日,布尔津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3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31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卫计委、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7年9月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为各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操作,采用国语面试。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者总成绩加5分。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终体检结果)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人员要负责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相关医务工作。 
四、待遇 
参照协警同等工资待遇,应发当月工资为4000元(含五险),并参照“访惠聚”驻村工作组予以补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补贴60元/人/天。护理人员根据职称情况享受待遇。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卫生计生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卫计委纪工委:0906-6210098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卫计委:0906-6210156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1、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师职位表.doc 
    
        
            | 附件1 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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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性别 | 族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 
        
            | 布尔津县人民医院 | 医师 | 2 | 不限 | 不限 | 40岁以下(含40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疗(内科)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者总成绩加5分; |  | 
        
            |  |  |  |  |  |  |  |  |  |  | 
    
2、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