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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基础知识(公卫医师资格考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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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基础知识(公卫医师资格考试考点)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卫生法基础知识

【考点精讲】

1.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的作用: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利益、规范卫生行政行为。

2.卫生法的形式

(1)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是各种法。

(2)卫生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等。一般是实施办法或者条例。

(3)地方性法规的卫生方面规范:不能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只在制定者管辖的区域内生效。

(4)卫生政府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相抵触。

(5)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卫生标准和推荐性卫生标准,国务院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制定,具有约束力,作为卫生法规范的是强制性卫生标准

(6)卫生方面的国际条约:对我国卫生活动具有约束力。

3.卫生法的执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

4.司法的种类可以分为民事司法、行政司法和刑事司法。享有司法权的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国家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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