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考点2023医师资格考生2月14日起递交报名审核材料!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湖南娄底官方通知要求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提前做好准备!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方式
    现场审核采取分散收集资料,集中审核资格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市区(含经开区,下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收集考生资料后,在规定时间报送至考点进行集中审核确认。
    二、考生提交资料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提交资料日期为2月14至2月20日截止;
    (二)试用单位为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娄底阳光医院、娄底丽人妇产医院、娄底爱尔眼科医院、娄底泓和医院、娄底口腔医院、娄底东方医院、娄底民生医院、娄底仁爱医院、娄底泰莱医院、娄底百善肾病医院、娄底佳丽口腔医院、娄底爱牙邦口腔医院、娄底康途医院、青青口腔医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娄底康馨口腔医院、娄底牙牙口腔医院、贝康协和口腔、健缘中医医院、康乐康宁医院)的考生,将报名资料递交到试用单位医务科,试用单位医务科统一送娄底市卫生健康委112室(乐坪大道489号)进行现场确认;
    (三)试用单位为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名资料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政医管股统一收集,初审后,送娄底市卫生健康委112室(乐坪大道489号)现场确认;
    (四)户籍地在我市,试用机构为外地市或外省的,报名资料由户籍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政医管股统一收集,初审后,送娄底市卫生健康委112室(乐坪大道489号)现场确认;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一律在住培单位报名;
    (六)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考生均在省直考点报名并现场审核。
    请考生合理安排提交资料时间。具体事宜可咨询考点办公室(电话0738-8312433)。
    三、考生须递交的资料(资料需同步上传系统)
    (一)所有报考考生(不含2020年至2022年在湖南考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特别提醒:考生手机号必填);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助报考执业以第二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如试用期内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见附件1、附件2,填写后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6、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2张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后写好考生姓名);
    9、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10、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还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1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4)。
    (二)2020年至2022年在湖南考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特别提醒:考生手机号必填);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年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后写好考生姓名)。
    请考生在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时,须提供真实的资料。在现场审核和考区复核中发现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点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关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二)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网上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8时至3月20日24时。各类别考生可于实践技能考试结束三天后在湖南医考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应在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2023实践技能考试免试的考生也应按相应标准同步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具体缴费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
    (三)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或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和湖南医考网查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考试大纲及考试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
    湖南医考网网址:;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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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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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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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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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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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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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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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  件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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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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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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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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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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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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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  |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 
        
            | 
                    合格
                 | 
                    不合格
                 |  |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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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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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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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学历
                 |  | 
                    所学专业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  | 
        
            | 
                    报考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  |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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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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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  |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 
        
            | 
                    合格
                 | 
                    不合格
                 |  |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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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表4: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 
                    个人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工 作 单 位
                 |  | 
                    工作岗位
                 |  | 
        
            | 
                    加 试 内 容
                 | 
                    院前急救 □               儿科 □
                 | 
        
            | 
                    考生承诺
                 
                    1.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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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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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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