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上传材料考生类别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报考审核时(2025年2月)试用期未达到规定年限的考生,应补充上传后续2025年2月-8月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2025年毕业且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应上传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上传平台: 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2.nmec.org.cn/wangbao/nme/sp/login.html)
三、上传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
四、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
0592-2138003(服务时间:8:0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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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师协会将于2025年7月18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收集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2025年毕业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前往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深圳市医师协会)进行校验。
二、报名时未满相应年限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提交日起后续试用期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助理医师执业期满两年/五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到报名考点。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无论缴费与否均不得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请各考生准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深圳市医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市科技大厦西门一楼服务窗口
深圳市医师协会咨询电话:0755-821254760755-2364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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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考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的应届考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或7月),请在2025年7月21日-8月1日(周六、周日休息),上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委托他人代办;考生也可以将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邮寄。
邮寄地址:延吉市河南街95号,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3医考科,电话:0433-2814081。
注:试用起止时间,请填写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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