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今年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和离岗村医退养补助政策。
一是明确时间节点。3月底前,该省所有村卫生室全部转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6月底前,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进度细节。各市州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的工作进度表,并严格按进度落实。
三是实施问责追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落实进展缓慢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落实较差的县区进行督办、通报。对乡村一体化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通报,在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市县发督办函,抄送当地政府,并建议当地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看到这份方案,笔者感触良多。目前各地相当一部分村医一辈子都守在村子里,几十年如一日,不论白天黑夜,随叫随到,风雨兼程,持之以恒,执着与钻研,不怕麻烦,不怕打忧,以仁爱之心、精湛之术保护着乡亲们的健康,随叫随到为村民看病,在村民心中他们就是健康保护神!有些村医身为癌症患者,由于村卫生室人手不够,还坚持给村民看病,真的是难得的好人!好医生!
村医虽说治不了什么大病,但头疼脑热的常见病却离不开他们,而且有些看似小病,弄不好也会拖成大病,当村医一点也不能马虎。所以,村医岗位很重要,不可缺失。
可是,至今为止,仍有不少地方村医的身份、工资、待遇、养老等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村医养不起家,老了养不起自己。另外,在出诊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往往成了他们的“心病”“阴霾”,如屡见媒体报道的受重伤、致残、致死,医药费、补助费、工伤认定等无着落问题。
如何维护村医的合法权益,给他们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吃一颗“定心丸”?已到了不能不解决的地步了!有些地方“光打雷,不下雨”,文件不停地发,开会不停地讲,口头不停的承诺,等来等去,没有下文,没有交待,让村医“空欢喜”一场。
笔者认为,各地都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精准出台村医关爱政策,真正织牢织密织好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网底,明确时间节点、进度细节,对执行不力的要严格问责追究。
一是进一步限期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给这些被边缘化的村医拟定时间表,限期明确身份,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也可以让村卫生室全部转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真正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只是工作地点在村卫生室的基层乡镇医生,工资与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员工一视同仁,同时有村卫生室工作的额外补助,正如乡镇卫生院职工有乡镇工作补助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明确村医在出诊过程中受伤、致残、致死等,应该享受什么待遇,得到什么保障,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甚至可追认为“烈士”,哪些部门可裁定,在哪些部门可得到圆满的答复,保障、保险在哪些部门可兑现。
三是进一步督查落实村医关爱政策到位情况。各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调查,与村医零距离接触,了解到真实的村医工作近况,工资待遇、保险保障,同时不妨设立举报电话,让村医通过主渠道来维权。
四是进一步实施问责机制。对督查中及举报中反馈、反映的问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无论是乡镇卫生院院长、还是卫生健康委主任,甚至是分管县长、县委书记,如果存在渎职、失职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真正实施问责追责,给他们“脱帽”,让他们对村医关爱工作不敢懈怠,时刻拧紧关爱村医这根弦。
对于乡村医生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政策文件下了一个又一个,也不能说不重视,为何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者已经解决的村医也不满意,到底是落实问题还是思路问题?
笔者认为,应该切实深入乡村医生群体调查研究后,组织多部门坐下来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彻底解决这一长期遗留的问题,以保住“网底”,为农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助力。
中国社区医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