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建设标准与规范》),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这里提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这份《建设标准与规范》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意义是重大的,信息化的构建使得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媒介也会随之发生新的变化,简洁、高效、实用,都将是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好处。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曾表示,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讲,信息的互联互通虽然发展要比城市医院起步晚,但这也是一个优势,信息化的建设最好是从一张白纸来做起。
是的,起步低意味着发展快,弯路少,有经验可借鉴。这份《建设标准与规范》基本覆盖了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的工作内容,信息化将覆盖基层医疗各个方面,海量填表时代将结束!
分为服务业务、管理业务、平台服务、信息安全四大部分
《建设标准与规范》针对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 5-10 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发展要求,满足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服务业务、管理业务等工作需求,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应用要求,从便民服务、业务服务、业务管理、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应用内容和建设要求。
《建设标准与规范》分为服务业务、管理业务、平台服务、信息安全等4部分58类共 212 项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
具体包括:
1、服务业务
包括便民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老年人健康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慢病患者服务、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医学证明服务等 15 项内容。
2、管理业务
包括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预防接种管理、妇幼健康管理、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精神卫生管理、医疗管理、药事管理、中医药服务管理、健康扶贫管理、双向转 诊管理、医疗协同管理、帮扶指导管理、医学证明管理、计划生育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食源性疾病巡查、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巡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后勤管理、协管机构和人员管理等26 项内容。
3、平台服务
包括基层机构门户、业务及数据服 务、数据访问与储存、业务协同基础、服务接入与管控、电子证照管理、基础软硬件等 7 项内容。
4、信息安全
包括身份认证、桌面终端安全、移 动终端安全、计算安全、通信安全、数据防泄露、可信组网、 数据备份与恢复、应用容灾、安全运维等 10 项内容。
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都要依据文件开展信息化建设
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本《建设标准与规范》开展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符合电子健康档案、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和共享文档规范等卫生健康行业信息标准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GB/T 15657-1995《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议部署在县级或以上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探索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老百姓。
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