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滨州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助理证必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注册)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助理证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外省院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毕业档案等有关文件。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2、已毕业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3、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传统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
2、传统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七)短线医学加试考试提交材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在岗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和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5年一致,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见附件7)。
(八)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滨州考点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滨州),请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并将页面打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九)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书(省教育厅盖章),证明必须含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同时还需提交学籍档案、入学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材料不装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