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卫计委关于办理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登记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安排,2015年学分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将至,即日起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停止办理继教IC卡相关业务,11月1日恢复办理。
学分登记须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1、携带本人IC卡。
2、参会所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原件并确保举办单位已备案。
3、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颁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II类学分证书原件及打印“”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学分实名查询结果“”。
4、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社颁发的《中国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证书原件及打印“”学分证查询结果“”。
5、半脱产学历教育成绩单原件一份证明时间在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之内。
6、全脱产学历教育需提供学校开具在校学习证明原件一份。
7、外出进修由进修单位出具的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8、发表论文者,杂志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复印件。
9、自学笔记,需用稿纸书写,不得打印,提供原件及单位开具的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留我处备案,不予退回。已有IC卡且本单位没有继教管理系统(ICME系统)人员,请所在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统一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不接待个人。
办理时间:9月10日至10月31日周一到周五
联系人:谭秋菊、高蕾
联系电话:88364092、88364272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海淀区卫计委201室
乘车路线:电车102、103、114,特18、特6、特5、695、717路公交车甘家口大厦下车,甘家口百货南侧胡同内直走200米即到。
附件:学分证明模板和自学笔记证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