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5备考时期,很多考生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做准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合格证明参考是考生在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需要提供的。那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合格证明是什么样的呢?医学教育网小编统一回答如下: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合格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合格证明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医学教育网整理了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合格证明如下,作为考生的参考:
201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合格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