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金坛区2015年医师执业注册通知: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办事流程:
申办人申报——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评估——核准发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办事时限:接到符合条件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许可业务范围;
(二)集齐相关申报材料。
五、办理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2张(信封装)。
3、《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单位聘用证明。
7、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还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3个月以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金坛市西门大街7号(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8282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