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需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本机构、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陕西省医疗机构电子证照申领要求、申领流程(图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官方原文:
陕西省申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需在12月20日前
医疗机构电子证照
申领要求:
医疗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执业状态信息正常。
申领流程:
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化注册机构端(https://cndocsys.cn/UnitSupport/account/Login2)进行机构信息维护,符合以上申领要求后,医疗机构可在机构端点击“电子证照申领”,申领机构电子证照。
注意事项
1、账号及密码管理
01医疗机构遗失医疗机构端、医师机构端、护士机构端管理账户及密码。
(1)请联系账户发放主管部门重新发放账户及密码;
(2)如需更换管理人员,请按原电子化注册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由医疗机构填写电子化注册账户管理人员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02医师、护士个人遗失账户及密码。
(1)若个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邮箱已通过验证,则在个人电子化注册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的下面‘忘记密码’功能,通过手机号或邮箱找回;
(2)若个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邮箱还没有通过验证,则通过“忘记密码”功能中的“通过个人信息找回”找回用户名并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个人的手机号和邮箱都无法完成找回,可通过申请时预留的问题等有效身份信息找回;
(4)如上述方法均无法找回,请主要执业机构将个人账户删除后,重新注册并激活。
2、电子化注册系统客服
01技术支持电话:010-62197928
02微信技术支持: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民科微服务)及小程序,在线提交问题。
再次提醒:请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本机构、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尽早拿到属于自己的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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