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具有下列权利:
①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③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④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
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⑥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⑦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医疗机构的管理。此外,医师还有要求患者和家属配合诊治、在特殊情况下享有干涉患者行为的医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