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被动模式:此种模式要点和特征是:“为患者做什么”,优点是能发挥医生的积极作用,但完全排除了患者的主动性。
指导一合作模式:此种模式要点和特征是:“告诉患者做什么”,优点是能发挥医患双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提高诊治效果和纠正医疗差错,但医患之间权利仍是不平等的。指导一合作模式适用于头脑清醒、能够表述病情并与医生合作的患者。
互相参与模式:此种模式要点和特征是“帮助患者自疗”,优点是该模式有利于增进医患双方了解,消除医患隔阂,建立良好医患关系。互相参与模式适用于患慢性病、且具有一定的医学科学知识水平的患者。
一、医患关系的特点
(1)平等与不对称;(2)信托与契约关系;(3)服务与被服务。
1.医生的权利
(1)诊治患者的疾病权:是医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2)宣告患者的死亡权;(3)医生的干涉权。
2.医生的义务
(1)诊治;(2)解除痛苦;(3)解释说明;(4)保密。
二、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1.患者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2)基本医疗权;(3)知情同意权;(4)保护隐私权;(5)监督医疗权;(6)医疗选择权;(7)医疗诉讼权。
2.患者的义务
(1)配合医生诊疗的义务;(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3)承担医疗费用的义务;(4)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5)支持医学生临床实习和医学发展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