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基本过程:
记忆的基本过程包括识记、保持和再现。
(1)识记
是反复感知事物。在大脑中留下印象的过程,是记忆过程的开始和前提。人们识记事物具有选择性,根据人在识记时有无明确目的性,识记可分为无意识记和有意识记。
(2)再现
包括再认和回忆,它们都是对长时记忆所储存的信息提取的过程。再认是指过去经历过的事物重新出现时能够识别出来的心理过程。回忆是指人们过去经历过的事物的形象或概念在人们头脑中重新出现的过程。通常是能够回忆的内容都可以再认,而可以再认的内容不一定能够回忆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再认和回忆的正确程度一般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对原识记材料的巩固程度,越巩固越容易回忆或再认,另一方面是积极的思维活动,在回忆或再认时的思维活动越积极,回忆或再认的效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