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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以是多个吗?

临床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以是多个吗?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那么具体有什么要求呢?相信大家看了下面这篇文章就会明白了。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1、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2、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上文关于“临床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以是多个吗?”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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