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2023年中医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布啦,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22〕21号)的安排,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23年4月15、16日,4月22、23日举行。为做好柳州市考点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和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请考生于2022年12月30—2023年1月12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2月31—2023年1月15日。考生按属地和就近原则,由所在辖区卫生健康局、单位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现场确认,经确认和考生签字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截止日期到网络确认端口即关闭,逾期考生不予受理。各报名点如下:
1.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2.市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3.中区直驻柳单位、驻柳部队的(地方)考生到柳州考点办公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72-2813162 ,2993731。
4.隶属市卫健委管理的其他医疗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到市医学考试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好报名确认工作,报名点用户名及密码由相关负责人向市医学考试中心索要。
(三)缴费方式:现场确认后,请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生务必在2023年2月17—28日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请按《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的要求提供,为提供审核效率,请严格按附件6清单的顺序排列好,并按报考级别(士、师、中级)进行分类。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确认所需材料的复印件请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写“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四、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及报名数据交接及准考证打印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3年2月1—7日期间,到柳州市医学考试中心(柳北区跃进路东三巷2号)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各军队单位可于4月7—12日期间集体领取准考证。
五、准考证的打印
2023年4月6—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中心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疫情防控
各报名点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现场确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材料复审要求
为了考生报考材料复审工作顺利完成,请各报名点务必在2023年1月16日以前导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EXCEL表格并打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汇总表、报考材料分类捆扎好,将本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材料提交市医学考试中心,市医学考试中心二次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医考中心。
十、其他
(一)各报名点组织辖区内及本单位考生报名,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及现场确认,确保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报考人员执业地点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时,单位名称严格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处理。无法识别学历(学位)证书真伪的,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识别。
(三)过期身份证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换证,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四)在药店、药企工作的考生报考药学专业的不进行现场确认,非医疗卫生机构内工作的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五)关于柳州市考点现场确认有关工作要求,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柳州市医学会”微信公众号;联系电话:2813162、2993731。
附件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附件3: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
附件4: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附件5: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件6: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7: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现场确认地址及电话
更多地区报名通知查看:【考试报名】全国2023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丨现场审核要求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