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于甲类传染病,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医疗机构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按照规定,城镇医疗机构应在2小时内、农村医疗机构应在6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告。
其次,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进行及时的隔离治疗,防止疾病扩散。对于甲类传染病的确诊或疑似病例,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单间隔离、限制探视、穿戴防护装备等,以最大限度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再次,医疗机构需要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追踪密切接触者,并对可能受到感染的人群实施医学观察或必要的预防性治疗。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医疗机构还需做好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加强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培训,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总之,在面对甲类传染病时,及时报告、隔离患者、配合调查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是每个医疗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