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条例从多个方面对医患权益进行保障。
对于患者权益的保障体现在诸多方面。在信息知情权上,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这确保患者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从而自主做出医疗决策。在病历资料获取方面,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保障了患者对自身医疗信息的掌控权。在医疗纠纷处理上,条例规定了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途径,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明确了赔偿范围和标准,保障患者在受到医疗损害时能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对于医务人员权益的保障也不容忽视。条例强调要保护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侮辱、诽谤、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发生时,条例要求依法处理,避免“医闹”等过激行为,为医务人员创造安全的执业环境。此外,在医疗责任认定方面,条例明确了医疗事故的界定标准和程序,避免对医务人员的无端指责和不合理追责,保障医务人员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开展医疗工作,发挥专业技能,为患者服务。通过这些措施,条例在医患之间寻求平衡,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