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这三种分类方式并不是随意划分的,而是综合考虑了传染病的传播方式、传播速度、流行强度以及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目前只有两种,分别是鼠疫和霍乱。这两种传染病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极高的致死率,一旦发生,传播速度极快,会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对于甲类传染病,采取的是强制管理措施,要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在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在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乙类传染病又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共27种。这类传染病的传播能力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仅次于甲类,传播速度较快,能够在人群中造成一定范围的流行。对于乙类传染病,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不过,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三种乙类传染病,由于其传染性强、危害大,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丙类传染病也叫监测管理传染病,有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等11种。丙类传染病通常发病率相对较高,但症状相对较轻,传播范围相对较局限,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虽然危害程度相对低一些,但也需要进行监测和适当的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后同样要在24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
对传染病进行分类管理,有助于根据不同传染病的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