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主要类型包括部分性发作、全面性发作以及不能分类的发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部分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和脑电图改变提示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被激活的发作类型,又可细分为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时患者意识保持清醒,可表现为运动性发作,如局部肢体的抽动;感觉性发作,像肢体麻木感或针刺感;自主神经性发作,出现腹痛、呕吐、面色苍白等;精神性发作,有记忆障碍、情感异常等。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患者可出现自动症,如反复咂嘴、咀嚼、摸索等无意识动作。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则是先出现部分性发作的症状,随后进展为全面性发作。
全面性发作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的发作类型,常见的有全面强直 - 阵挛发作,这是最常见的发作类型之一,发作时患者意识丧失,全身骨骼肌强直收缩,随后进入阵挛期,表现为肢体有节律地抽动,发作后常有头痛、全身酸痛、嗜睡等症状。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典型失神发作表现为突然发生和迅速终止的意识丧失,正在进行的动作中断,两眼凝视,一般不会跌倒,持续数秒至数十秒后迅速恢复,事后对发作全无记忆。此外,还有强直性发作、阵挛性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失张力发作等类型。强直性发作表现为全身或部分肌肉强烈持续的强直性收缩;阵挛性发作仅见于婴幼儿,表现为全身重复性阵挛性抽搐;肌阵挛发作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也可局限于某个肌群;失张力发作则是由于肌张力突然丧失导致头下垂、肢体下垂或跌倒。
不能分类的发作是指因资料不充足或不完全,按照目前分类标准无法将其归入上述发作类型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