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测量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注意事项?医学教育网小编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复习主管护师考试,专门整理如下。
1.测量体温前,应点清体温计的数量,并检查体温计是否完好,水银柱是否在35℃以下。
2.婴幼儿、精神异常、昏迷、口腔疾患、口鼻手术、张口呼吸者禁忌口温测量。
3.腋下有创伤、手术、炎症,腋下出汗较多者,肩关节受伤或消瘦夹不紧体温计者禁忌腋温测量。
4.直肠或肛门手术、腹泻、心肌梗死者禁忌肛温测量。
5.婴幼儿、危重患者、躁动患者,应设专人守护,防止意外。
6.若患者不慎咬破体温计,首先应及时清除玻璃碎屑,再口服蛋清或牛奶,若病情允许,可服用纤维食物,加速汞的排出。
7.避免影响体温测量的各种因素。如运动、进食、冷热饮、冷热敷、洗澡、坐浴、灌肠等,若有上述情况应休息 30分钟后再测量。
8.新入院患者每日测量体温4次,连续测量3天,3天后体温仍正常改为每天测量2次。
9.手术患者,术前1天8pm测量体温,术后每天测量4次,连续测量3天,体温恢复正常改为每天测量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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