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杭州市卫生局杭卫发[2011]141号文件通知,现将2011年度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资历要求。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取得博士学位受聘中级职务满二年;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受聘副高级职务满五年;大专学历申报评审社区(乡村)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受聘中级职务满七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不能算作任职时间。
(二)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大专学历可申报评审社区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专业对口)者,取得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相加。
(三)论文要求
1、申报副高: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交已在二级或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2、申报正高: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交已在二级或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1篇论文必须发表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
3、申报社区(乡村)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申报社区(乡村)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
4、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本专业的第一作者的论文。
5、2010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按省医学学会管理中心“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0年修订稿”执行; 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论文按以往“名录”执行。发表的论文必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搜集整,理
6、申报社区(乡村)系列资格提供的三级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gapp.gov.cn)期刊查询结果打印页,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
(四)申报专业
1、申报医、护类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其中,医类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应与执业医师资格类别相一致,不得跨执业类别申报。
2、现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三级医院业务行政管理部门的正副科长(主任),担任上述职务三年以上,既从事业务管理又兼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报综合专业(中医除外),但提交论文的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专业相一致,其中一篇必须是管理论文。
3、社区(乡村)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具体要求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执行。
(五)破格条件
1、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满四年不满五年)的人员,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还须符合以下6项条件中的3项:
(1)、在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一级1篇、二级2篇。
(2)、掌握本学科(医、药、护、技)先进医疗技术和诊疗办法,在本专业范围内,组织或主持解决过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理论上或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在同行内有相当知名度;
(3)、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三等、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护士,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5)、担任主管护师5年以上,并且近3年内在县级以上医院护理部担任正、副主任,实际工作业绩突出;
(6)、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