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业绩成果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属、设区市属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额定内完成人);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项(完成人前3名);
3.经批准立项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取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完成人前2名);或经批准立项的市(厅)级科研课题,取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完成人第1名)。
(二)县(市、区)属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励(额定内完成人);
2.经批准立项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取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完成人前2名);
3.主持引进开展新技术1项,独立完成50例以上,效果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经单位鉴定为填补本单位技术空白;
4.主持制定单位专项业务工作实施方案2项以上并组织实施,经单位鉴定为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