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 辅导精华 > 正文

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食品安全法重点考察内容:各级政府部门职责

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如何复习?考什么?相信是广大考生关心的事情,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帮助大家复习,特整理了“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食品安全法重点考察内容: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希望对大家复习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法概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1.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1)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者:①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药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商务+工信+工商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何时组织安全风险评估:①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②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③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④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3)食源性疾病信息的报告:医疗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本级人民政府。

【进阶攻略】熟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职责。

【知识点随手练】

一、A1型选择题

1.对食品摊贩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食品卫生法》授权可以作出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

E.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2.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的部门是

A.卫生部

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工商行政部门

D.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E.县级工商行政部门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食品安全的特点的是

A.无毒

B.无害

C.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D.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E.可以为人体有效吸收

【知识点随手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A1型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B。《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由于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食品摊贩和城乡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者人数众多,情况复杂,因此对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授权各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法规,但地方法规不得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冲突。

2.【答案及解析】B。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制定。

3.【答案及解析】E。食品安全并未对其是否可为人体有效吸收做要求,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首页-左侧轮换图

推荐阅读:

2021年公卫医师核心考点班视频课程详细师资表(限时1折售卖)

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备考计划(需参加实践技能的考生)

全国2021年公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等相关事项通知汇总

2021公卫执业医师报考政策咨询区

以上是“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食品安全法重点考察内容: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希望对考生复习有所帮助,更多辅导资料、模拟试题尽在医学教育网公卫医师栏目。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无忧实验班

2025课程

26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