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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合理布局

关于“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合理布局 ”,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有关内容分享如下,希望对大家巩固考点有帮助。

学校建筑物的主体是教学用房,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朝向:教学用房应有良好朝向,教室、实验室以南向为宜。

走廊:应设计成外廊或单内廊形式。内廊不小于2.1m,外廊不小于1.8m。外廊栏杆(或拦板)高度不应低于1.1m。

教室:普通教室的使用应安排初级班在楼下,高级班在楼上。教室和经常使用的教学用房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通常一条走廊的单侧或两侧教室不宜超过2——4个。

楼梯:设计应遵循保障安全、便于行走和疏散的原则。楼梯内应直接天然采光,不应采用螺旋式楼梯;梯段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每段楼梯踏步不得多于18级,也不少于3级。楼梯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cm。

房间净高:小学教室3.1m,中学、师范、幼师教室和实验室3.4m,舞蹈教室4.5m,教学辅助用房3.1m,办公服务用房2.8m。合班教室不应低于3.6m,设双层床学生宿舍不应低于3.0m。

室内活动场的类型根据学校规模及条件确定。可采用大(42m×24m)、中(36m×18m或36m×21m)、小型(24m×15m)三种面积,净高控制在6——9m。每次供1——2个班授课及训练。室内活动场窗台高不宜低于2.1m,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不采用坚硬地面,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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