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01号)要求,现将广西梧州市2016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3月22日—3月29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时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节假日除外),市直医疗机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卫生计生委5楼医政医管科(地址:西环路中段116号)进行现场审核;三县一市和龙圩区考生到辖区卫生计生局现场审核。(注:现场确认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二、收费
实行网上缴费,考试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执业医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4〕18号)有关规定:
中医类别:220元
临床类别:220元
公共卫生类别:220元
口腔类别:250元
三、其他
各县(市、区)考生根据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要求报名。
咨询电话:3888070(梧州市)、2722071(龙圩区)、2685471(苍梧)、8230361(岑溪)、7283457(藤县)、6286252(蒙山)。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