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和《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湖南省卫生厅处理了2004年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504人。其中358名持假文凭报名考生和21名请人替考考生被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并取消2005年和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125名考生因在医师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当年考试成绩或取消有关单元成绩。
对于在2004年代考的两名医务人员给予2004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责令停止医疗活动三个月的处理,停止执业期满后必须经重新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湖南省卫生厅对为假文凭报名或替考者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要求被处理的考生和提供虚假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引以为诫,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各市州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