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200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科发[2005]38号)精神,现将2005年我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9、10、11、44、45条规定的人员。
2、符合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人员。(其中自考和电大、夜大等成人高校毕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文件执行,即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3、符合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意见的通知》(陕卫医字[1999]306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入学时限按陕卫科字[2002]309号文件办理,即2003年以前毕业的);
4、符合卫生部等四部局卫医发[2001]248号、249号、[2002]52号和[2003]333号文件规定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港、澳永久性居民按[2003]333号文件应分别在深圳、珠海市考点报名)。
5、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乡村医生。
二、 报名时间、程序及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
全县统一规定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2、报名程序及提交资料: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卫生局医政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应提交资料见《2005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指导手册》。
报名结束后,县卫生局根据考生填写的《申请表》将报名信息录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待考生核对签字确认无误后导出数据至软盘,连同申请表、考生花名册、照片及考生提交的证书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报市卫生局审核。
三、 考试时间
1、全省实践技能考试的时间统一为2005年6月11日至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时间为2005年9月17日至18日(助理医师为9月17日一天)。
四、考试费用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200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实践技能与医学综合笔试分开收费。每个考生实践技能考试费缴160元;实践技能合格者,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缴120元,执业助理医师缴100元。
五、严格审查,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特别是持假学历、假证件者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此类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陕卫医发[2003]113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修改后的第三十四条处理。
报名过程中如有不详,请与县卫生局医政股联系,联系电话0913-821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