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卫生部、军队、河北省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学历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证明;
7、参加医师资格综合笔试两次(年)未合格的人员,第三次报考,须提交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全国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0日-4月24日。
在报名期内,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报名材料到当地县市区卫生局报名,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当地卫生局初审后,统一报市卫生局审核;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由单位初审后,统一报市卫生局审核。市卫生局审核录入微机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报市卫生局留存。
四、费用今年采取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分别报名的方式。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和河北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冀价行费[2004]46号),具体费用明确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每考生10元;考务费每考生120元。
2、综合笔试:报名费每考生10元;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费每考生160元;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费每考生140元。
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