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 安 部 文 件
国 务 院 台 办
国 务 院港 澳 办
(卫医发[2001]249号)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公安厅局,台办、港澳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系指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后,若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学专业符合中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二)取得规定学历后,在内地的医疗机构内,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接受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所需的专业训练(以下称“实习”)满一年。
三、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的中国医师资格考试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
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后,可以向提供其学历教育的所在高等院校提出实习申请,并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收到申请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接受实习通知书。
获准实习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应当在指定机构内不间断完成一年期限的实习。
五、可接受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实习的内地机构,必须是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内地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
六、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实习期间,按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七、获准实习的台湾居民应当持院校接受实习通知书、来往祖国大陆的有效证件,到实习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期限的多次出入境签注及暂住加注手续。
获准实习的香港、澳门居民直接持来往内地的有效证件入出境。
八、符合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实习机构所在地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考点发放《准考证》。
九、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方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的,按规定授予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十、已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而未能通过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如果再次申请参加考试,并按照有关规定须重新进行实习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重新申请实习。
十一、本通知印发前已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并在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内地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接受专业训练,时间满一年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十二、从2002年中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起,接受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的申请。
卫 生 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 安 部
国务院台办
国务院港澳办
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Medical Internship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Printed by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RC WS101
No: |
接受院校/Host Institution: |
由 接 受 实 习 人 员 院 校 填 写 |
姓名: Name: |
Family/Last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
地区/Region: |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ID No: |
性别/Sex : male[ ] female[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Birth: y. m. d. |
学历/Academic Degree Obtained: |
专业/Specialty: |
毕业学校/School of Graduation: |
入学时间/Date of Entry: |
毕业时间/Date of Graduation: |
毕业证书编码/Certification No: |
通讯地址/Address: |
联系电话/Tel: |
E-mail: |
申请实习机构名称/Institute for Internship: |
申请实习岗位类别/Category of Internship: |
申请实习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Duration: From y. m.to y. m. |
接 受 院 校 签 字 盖 章 |
Authorized by : (印章/Seal)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字: Signature of Applicant: 年 月 日 y. m. d. |
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备 注 |
1、 此表仅限于为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来内地实习一年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使用。 2、 请持本表前往实习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签注手续。 Note: 1、This form is for the persons coming from Tai Wan,Hong Kong and Macao who plan to take the the Examinations for the Qualifications of Doctors. 2、Please present this form to apply for entry visa at local Police Office. |
共三联第一联:寄台湾、香港、澳门实习人员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Medical Internship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Printed by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RC WS101
No: |
接受院校/Host Institution: |
由 接 受 实 习 人 员 院 校 填 写 |
姓名: Name: |
Family/Last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
地区/Region: |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ID No: |
性别/Sex : male[ ] female[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Birth: y. m. d. |
学历/Academic Degree Obtained: |
专业/Specialty: |
毕业学校/School of Graduation: |
入学时间/Date of Entry: |
毕业时间/Date of Graduation: |
毕业证书编码/Certification No: |
通讯地址/Address: |
联系电话/Tel: |
E-mail: |
申请实习机构名称/Institute for Internship: |
申请实习岗位类别/Category of Internship: |
申请实习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Duration: From y. m.to y. m. |
接 受 院 校 签 盖 章 |
Authorized by : (印章/Seal)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字: Signature of Applicant: 年 月 日 y. m. d. |
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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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三联第二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Medical Internship
华人民共和国卫部印制/Printed by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RC WS101
No: |
接受院校/Host Institution: |
由 接 受 实 习 人 员 院 校 填 写 |
姓名: Name: |
Family/Last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
地区/Region: |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ID No: |
性别/Sex : male[ ] female[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Birth: y. m. d. |
学历/Academic Degree Obtained: |
专业/Specialty: |
毕业学校/School of Graduation: |
入学时间/Date of Entry: |
毕业时间/Date of Graduation: |
毕业证书编码/Certification No: |
通讯地址/Address: |
联系电话/Tel: |
E-mail: |
申请实习机构名称/Institute for Internship: |
申请实习岗位类别/Category of Internship: |
申请实习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Duration: From y. m.to y. m. |
接 受 院 校 签 字 盖 章 |
Authorized by : (印章/Seal)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字: Signature of Applicant: 年 月 日 y. m. d. |
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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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三联第三联: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