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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卫生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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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7年第10号公告及湖南省卫生厅湘卫公告〔2007〕19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地点

  娄底市卫生局,联系电话:8313780、8311497.

  二、实践技能考试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0日~25日(含双休日)。

  三、报考条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咨询或登录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及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卫生部网站:www.mob.gov.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神州医师。cn)。

  四、报名须提供材料

  (一)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学历查询证明;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另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注册,2005年后毕业的各类成招(“五大”)和自考文凭而无助理资格的报考者,应同时出示毕业学校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入校时间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如录取审批表、自学考试考籍注册证、学生档案等。

  (七)在个体医疗机构中执业的考生,需提供该个体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不符的考生,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

  (九)凡在2006年以前从未报名参加过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业人员,请于2007年3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998年6月26日前县级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医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证书》或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批准的《师承合同》、《出师合格证书》及确有专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局中医管理科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五、考试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厅湘价费〔2003〕44号文件规定,实践技能考试每人200元;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45元;师承人员报名资格考核考试费每人50元。

  六、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执业助理医师9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007年12月中旬考生可拨打16885909电话或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神州医师。cn)查询综合笔试考试成绩。

  七、其它

  (一)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考点办理,他人不能代理。

  (二)凡持假文凭、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及其它虚假资料报名者一律取消当年报名资格及下年度起两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三)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事项另行通知。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四)设立娄底考点举报电话:0738-8328292、8312598.

娄底市卫生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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